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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追求水仙的众男里面,林沛之无意是最出色的。
论身份,他是府城官员家的少爷,现在是奉父命回老家修葺祖宅来了。论容貌,偌大的七桥镇,除了一个冷屠夫,恐怕没有人比得过他。宋陌好看是好看,平时却总是一身粗布衣裳,难免少了几分气度,林沛之则锦衣华服,风流倜傥。初来乍到,他又有意招蜂引蝶,很快便抢走了许多姑娘的心。
可林沛之什么样的闺秀没见过?
与那些明面上故作端庄实则早已芳心暗许的小姐们相比,他更喜欢水仙这样的。像是带刺的蔷薇,娇艳艳开在墙头诱惑着你,当你靠近,她又拿一身小刺刺你,轻易不让你近身。
那晚林沛之确是多饮了几杯,但他并没有醉,而是故意灌水仙喝酒,然后借醉酒的幌子打算抱得美人共赴*。在林沛之看来,水仙一个寡妇邀他进门,这已经是一种暗示了,所以,当水仙突然拼命挣扎反抗时,他生出一种被玩弄的气恼愤怒,觉得这女人不解风情,便想强要她一次后彻底甩开……
后来变故陡生,他不得不败兴而归。
其实在情-事上,林沛之喜欢你情我愿,并不愿意强迫女人。起初水仙欲拒还迎,他乐得与她眉目传情,享受女人特有的风情,之后水仙意外反抗,林沛之对她的兴致大不如前,听说她受伤,他根本没往心里去。今日出来办事,碰巧撞见水仙跟屠夫吵闹的一幕。林沛之站在人群后,远远瞧着,不知怎么回事,总觉得这个水仙比以前的更泼辣更大胆,更勾人了。
他也更想要她。
他用那双很少有女人能拒绝的桃花眼望着她,放柔了声音,似情人在耳边呢喃:“水仙,那晚我太性急了,又醉了酒……好吧,我不求你马上原谅我,只求你再给我一次机会,让我好好跟你赔罪,行吗?”
她的手细嫩小巧,林沛之瞅瞅门外,将她的手放下搁在他左手心里。在桌子的遮掩下,他右手覆上去,轻轻抚弄,或是指腹轻撩,或是指尖滑绕。
唐欢斜倚着墙壁,美眸微眯,无声地看着这个男人小意讨好自己。
不得不说,林沛之伺候人的本事不错,手上传来的痒,让她半个身子都快酥了,连带腿间都有了湿意。
师父说,欢好是种本能,就跟饿了想吃饭一样,不管有没有感情,只要舒服了,身体会主动回应。就好比如果她把现在的宋陌绑起来,他再厌恶她,她也能让小宋陌立起来。不光男人,女人也是同样的道理,哪怕是个丑陋无比的乞丐,只要他手段好,照样能让千金小姐生出*。
唐欢还没有好好享受过。
若这不是梦,她现在便会带林沛之回房间闹一场。毕竟,这是个好货色,或许他容貌比宋陌差一些,但他的技巧,足以让他与宋陌不相上下。说到底,采花采花,过程中的享受最重要不是?脸蛋再好,都不如……
林沛之一直望着唐欢,见她红唇轻启,似是要哼上两声,心中一荡,手不由地往上摸去,探到她袖子里,握住她细滑手腕。
唐欢拿扇子拍他胳膊,轻声嗔他:“在外面呢!”顺势收回手,斜眼瞥向肉铺那边,却见肉铺前又围了几个妇人,宋陌正忙活招呼她们。
那边伙计见两人总算离得远了些,赶紧把饭菜端了上去。
林沛之看看唐欢,试探着问:“水仙,我也没吃饭呢,要不我让他们再上两个菜,咱们一起吃?”
“行啊,全都记在你账上。”唐欢舀了一勺嫩嫩的豆腐,边吃边随意地道。
林沛之不置可否,特意点了这里最贵的菜。打发走伙计,他悄悄靠近她,“豆腐好吃吗?”
唐欢装作没有听懂他声音里的暧昧,不耐烦地道:“好吃不好吃,你自己尝尝不就行了?”
林沛之笑,“其实我更想尝尝水仙的豆腐,只是不知何时才能得偿所愿。”看她的态度,似乎已经不生他的气了?他不知道为何她会如此,他也不想探究,只要她愿意玩,他就奉陪下去,直到她心服口服,心甘情愿给他。
就猜他会这么说!
唐欢抬眼,隔着人群望向宋陌,想了想,扭头看林沛之,眼波流转,“今晚我要熬骨头汤喝,你要过来尝尝吗?”
林沛之眼中立即漾起惊喜笑意,“求之不得。”
“不过,骨头汤可不是白给你喝的,我要你,给我带点助兴的东西。”唐欢放下白瓷勺,倏然朝林沛之靠近,左手悄悄探到他胯-下,媚眼戏谑:“什么才能助兴,懂了吗?林少爷,你手上应该有好东西吧?可别拿那些不入流的伤身货色来糊弄我。”
到底是在外面,林沛之也没玩过这么刺激的,微微躬了身,一边掩饰两人的动静,一边自信回道:“水仙,对我而言,你就是最助兴的,用不到那些外物。”他说的是真心话,就像现在,她的手只停在他腿间,他已经兴奋起来了。
“是吗?”唐欢慢慢收回手,笑着看他:“可惜你还没能完全挑起我的兴致,林少爷,你该不会没有吧?”
林沛之被她刺得眼眸中流露出一丝危险,“有没有,晚上你就知道了。不过,水仙,既然你要玩大的,到时候受不住了,可别跟我哭。平时我对你怜香惜玉,但到了那个时候,恐怕就是我想饶你,你家林二爷也不答应。”
唐欢轻轻笑,嗔他一眼,低头吃饭。
唉,可惜这么好的货色,只能看不能吃……
饭后,林沛之还有事,约好晚上登门时间,提前走了。
大晌午的,人家都做完午饭了,出来买肉买菜的人并不多,肉铺前终于没人了。
唐欢让伙计炒了两个素菜,放在食盒里,亲自过去给宋陌送饭。
没有人买肉,宋陌坐在里面,面前摆着一张小矮桌,上面有饼有一包咸肉干。
“你就吃这个啊?”
唐欢招呼没打,直接走了进去,在宋陌起身赶人之前,抢着在他对面半蹲下,迅速将食盒里的素菜拿出来摆好,“宋陌,我叫你过去吃你不去,那我只好给你送来了。我想啊,你天天都在跟肉打交道,估计没有胃口吃荤菜了,就特意让他们弄了两个素的,你看看合胃口不?要是不喜欢,明天我让他们准备两道别的,或者你喜欢吃什么,现在就告诉我吧。”
宋陌一手拿着饼,一手拿着筷子,等唐欢一口气说完,才抬眼看她,“你是不是以为我真的不会跟你动手?”看她熟门熟路的样子,听她那亲昵自然的语气,她以为她是他什么人?
“拿走,再来一次,我才不管你是男是女,直接打你。”
“宋陌!”
唐欢气呼呼地拍了一下桌子,“宋陌,我这是关心你才……”
宋陌皱眉打断她:“我不用你关心。马上拿着你的东西走,别等我送你出去。”
“走就走!”唐欢猛地站起身,恨恨地指着他脑袋骂他:“宋陌,你就这么冷冰冰的吧,怪不得一直娶不到媳妇!你看看,那么多女人围着你,天天跑来看你,可是除了我,谁敢跟你多说一句话?宋陌,我不怕你不嫌弃你不好相处,遇到我是你运气好,我告诉你,比你好的人有的是,你别以为我这辈子就非你不可了!你再这样下去,早晚有一天连我也不理你了,看你怎么办!”
宋陌面无表情。
这女人怎么就这么厚的脸皮?刚刚还在自家饭馆门口跟男人打情骂俏动手动脚,现在就跑来他这里诉情来了?
他都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,把旁人都当成傻子吗?还是真以为凭着一副好皮囊,所有男人都会陪她演戏?
宋陌继续吃饭,旁若无人。
唐欢紧紧盯着他脸,慢慢俯身,装出要收拾菜盘的样子,然后手一抬,飞快在他俊脸上摸了一把。
宋陌骤然起身,伸手就要去抓这个再三捉弄他的女人,可唐欢早撒腿跑了,边跑边笑:“宋陌你快去洗把脸吧,脸上跟猪肉似的,好多油啊!对了,那两个菜你吃完了记得把盘子刷了再送回饭馆,别偷懒!”
她跑的快,宋陌追到铺面门口时,她已经快要溜回饭馆了。
路上行人好奇地朝他望来,宋陌攥紧拳头,暂且压下心中怒火,转身回去。
一转身,目光便落在了当中。
小小的方桌上,摆着一道蒜苗炒豆芽,一道凉拌菠菜,嫩白鲜黄,碧绿清新,都是最最寻常的农家小菜,却莫名其妙让他的火气为之一降。本想将盘子扔到街上的冲动,也慢慢压了下去。
她不嫌丢人,他可不愿意陪她。
情不自禁咽了下口水,宋陌将两个菜盘摆到旁边,决定等明早起来摆摊时,趁街上无人之际将东西放到饭馆门口去。至于是被乞丐拿走还是被野狗吃了,都跟他没关系。
她的东西,他半点不沾,免得她再来胡搅蛮缠。
吃完饭,他躺在里面简单搭起来的床板上休息,躺着躺着,忽的记起被她摸的那一下。
等宋陌回过神,他的手已经碰到了自己的脸。
油吗?
……算了,理她做什么,油不油都跟她无关。
下午生意渐渐又好了起来,忙忙碌碌中,宋陌偷偷朝饭馆那边瞥了两眼。晌午她不停地看他,就算瞎子也能察觉到。
饭馆门口只... -->>
在追求水仙的众男里面,林沛之无意是最出色的。
论身份,他是府城官员家的少爷,现在是奉父命回老家修葺祖宅来了。论容貌,偌大的七桥镇,除了一个冷屠夫,恐怕没有人比得过他。宋陌好看是好看,平时却总是一身粗布衣裳,难免少了几分气度,林沛之则锦衣华服,风流倜傥。初来乍到,他又有意招蜂引蝶,很快便抢走了许多姑娘的心。
可林沛之什么样的闺秀没见过?
与那些明面上故作端庄实则早已芳心暗许的小姐们相比,他更喜欢水仙这样的。像是带刺的蔷薇,娇艳艳开在墙头诱惑着你,当你靠近,她又拿一身小刺刺你,轻易不让你近身。
那晚林沛之确是多饮了几杯,但他并没有醉,而是故意灌水仙喝酒,然后借醉酒的幌子打算抱得美人共赴*。在林沛之看来,水仙一个寡妇邀他进门,这已经是一种暗示了,所以,当水仙突然拼命挣扎反抗时,他生出一种被玩弄的气恼愤怒,觉得这女人不解风情,便想强要她一次后彻底甩开……
后来变故陡生,他不得不败兴而归。
其实在情-事上,林沛之喜欢你情我愿,并不愿意强迫女人。起初水仙欲拒还迎,他乐得与她眉目传情,享受女人特有的风情,之后水仙意外反抗,林沛之对她的兴致大不如前,听说她受伤,他根本没往心里去。今日出来办事,碰巧撞见水仙跟屠夫吵闹的一幕。林沛之站在人群后,远远瞧着,不知怎么回事,总觉得这个水仙比以前的更泼辣更大胆,更勾人了。
他也更想要她。
他用那双很少有女人能拒绝的桃花眼望着她,放柔了声音,似情人在耳边呢喃:“水仙,那晚我太性急了,又醉了酒……好吧,我不求你马上原谅我,只求你再给我一次机会,让我好好跟你赔罪,行吗?”
她的手细嫩小巧,林沛之瞅瞅门外,将她的手放下搁在他左手心里。在桌子的遮掩下,他右手覆上去,轻轻抚弄,或是指腹轻撩,或是指尖滑绕。
唐欢斜倚着墙壁,美眸微眯,无声地看着这个男人小意讨好自己。
不得不说,林沛之伺候人的本事不错,手上传来的痒,让她半个身子都快酥了,连带腿间都有了湿意。
师父说,欢好是种本能,就跟饿了想吃饭一样,不管有没有感情,只要舒服了,身体会主动回应。就好比如果她把现在的宋陌绑起来,他再厌恶她,她也能让小宋陌立起来。不光男人,女人也是同样的道理,哪怕是个丑陋无比的乞丐,只要他手段好,照样能让千金小姐生出*。
唐欢还没有好好享受过。
若这不是梦,她现在便会带林沛之回房间闹一场。毕竟,这是个好货色,或许他容貌比宋陌差一些,但他的技巧,足以让他与宋陌不相上下。说到底,采花采花,过程中的享受最重要不是?脸蛋再好,都不如……
林沛之一直望着唐欢,见她红唇轻启,似是要哼上两声,心中一荡,手不由地往上摸去,探到她袖子里,握住她细滑手腕。
唐欢拿扇子拍他胳膊,轻声嗔他:“在外面呢!”顺势收回手,斜眼瞥向肉铺那边,却见肉铺前又围了几个妇人,宋陌正忙活招呼她们。
那边伙计见两人总算离得远了些,赶紧把饭菜端了上去。
林沛之看看唐欢,试探着问:“水仙,我也没吃饭呢,要不我让他们再上两个菜,咱们一起吃?”
“行啊,全都记在你账上。”唐欢舀了一勺嫩嫩的豆腐,边吃边随意地道。
林沛之不置可否,特意点了这里最贵的菜。打发走伙计,他悄悄靠近她,“豆腐好吃吗?”
唐欢装作没有听懂他声音里的暧昧,不耐烦地道:“好吃不好吃,你自己尝尝不就行了?”
林沛之笑,“其实我更想尝尝水仙的豆腐,只是不知何时才能得偿所愿。”看她的态度,似乎已经不生他的气了?他不知道为何她会如此,他也不想探究,只要她愿意玩,他就奉陪下去,直到她心服口服,心甘情愿给他。
就猜他会这么说!
唐欢抬眼,隔着人群望向宋陌,想了想,扭头看林沛之,眼波流转,“今晚我要熬骨头汤喝,你要过来尝尝吗?”
林沛之眼中立即漾起惊喜笑意,“求之不得。”
“不过,骨头汤可不是白给你喝的,我要你,给我带点助兴的东西。”唐欢放下白瓷勺,倏然朝林沛之靠近,左手悄悄探到他胯-下,媚眼戏谑:“什么才能助兴,懂了吗?林少爷,你手上应该有好东西吧?可别拿那些不入流的伤身货色来糊弄我。”
到底是在外面,林沛之也没玩过这么刺激的,微微躬了身,一边掩饰两人的动静,一边自信回道:“水仙,对我而言,你就是最助兴的,用不到那些外物。”他说的是真心话,就像现在,她的手只停在他腿间,他已经兴奋起来了。
“是吗?”唐欢慢慢收回手,笑着看他:“可惜你还没能完全挑起我的兴致,林少爷,你该不会没有吧?”
林沛之被她刺得眼眸中流露出一丝危险,“有没有,晚上你就知道了。不过,水仙,既然你要玩大的,到时候受不住了,可别跟我哭。平时我对你怜香惜玉,但到了那个时候,恐怕就是我想饶你,你家林二爷也不答应。”
唐欢轻轻笑,嗔他一眼,低头吃饭。
唉,可惜这么好的货色,只能看不能吃……
饭后,林沛之还有事,约好晚上登门时间,提前走了。
大晌午的,人家都做完午饭了,出来买肉买菜的人并不多,肉铺前终于没人了。
唐欢让伙计炒了两个素菜,放在食盒里,亲自过去给宋陌送饭。
没有人买肉,宋陌坐在里面,面前摆着一张小矮桌,上面有饼有一包咸肉干。
“你就吃这个啊?”
唐欢招呼没打,直接走了进去,在宋陌起身赶人之前,抢着在他对面半蹲下,迅速将食盒里的素菜拿出来摆好,“宋陌,我叫你过去吃你不去,那我只好给你送来了。我想啊,你天天都在跟肉打交道,估计没有胃口吃荤菜了,就特意让他们弄了两个素的,你看看合胃口不?要是不喜欢,明天我让他们准备两道别的,或者你喜欢吃什么,现在就告诉我吧。”
宋陌一手拿着饼,一手拿着筷子,等唐欢一口气说完,才抬眼看她,“你是不是以为我真的不会跟你动手?”看她熟门熟路的样子,听她那亲昵自然的语气,她以为她是他什么人?
“拿走,再来一次,我才不管你是男是女,直接打你。”
“宋陌!”
唐欢气呼呼地拍了一下桌子,“宋陌,我这是关心你才……”
宋陌皱眉打断她:“我不用你关心。马上拿着你的东西走,别等我送你出去。”
“走就走!”唐欢猛地站起身,恨恨地指着他脑袋骂他:“宋陌,你就这么冷冰冰的吧,怪不得一直娶不到媳妇!你看看,那么多女人围着你,天天跑来看你,可是除了我,谁敢跟你多说一句话?宋陌,我不怕你不嫌弃你不好相处,遇到我是你运气好,我告诉你,比你好的人有的是,你别以为我这辈子就非你不可了!你再这样下去,早晚有一天连我也不理你了,看你怎么办!”
宋陌面无表情。
这女人怎么就这么厚的脸皮?刚刚还在自家饭馆门口跟男人打情骂俏动手动脚,现在就跑来他这里诉情来了?
他都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,把旁人都当成傻子吗?还是真以为凭着一副好皮囊,所有男人都会陪她演戏?
宋陌继续吃饭,旁若无人。
唐欢紧紧盯着他脸,慢慢俯身,装出要收拾菜盘的样子,然后手一抬,飞快在他俊脸上摸了一把。
宋陌骤然起身,伸手就要去抓这个再三捉弄他的女人,可唐欢早撒腿跑了,边跑边笑:“宋陌你快去洗把脸吧,脸上跟猪肉似的,好多油啊!对了,那两个菜你吃完了记得把盘子刷了再送回饭馆,别偷懒!”
她跑的快,宋陌追到铺面门口时,她已经快要溜回饭馆了。
路上行人好奇地朝他望来,宋陌攥紧拳头,暂且压下心中怒火,转身回去。
一转身,目光便落在了当中。
小小的方桌上,摆着一道蒜苗炒豆芽,一道凉拌菠菜,嫩白鲜黄,碧绿清新,都是最最寻常的农家小菜,却莫名其妙让他的火气为之一降。本想将盘子扔到街上的冲动,也慢慢压了下去。
她不嫌丢人,他可不愿意陪她。
情不自禁咽了下口水,宋陌将两个菜盘摆到旁边,决定等明早起来摆摊时,趁街上无人之际将东西放到饭馆门口去。至于是被乞丐拿走还是被野狗吃了,都跟他没关系。
她的东西,他半点不沾,免得她再来胡搅蛮缠。
吃完饭,他躺在里面简单搭起来的床板上休息,躺着躺着,忽的记起被她摸的那一下。
等宋陌回过神,他的手已经碰到了自己的脸。
油吗?
……算了,理她做什么,油不油都跟她无关。
下午生意渐渐又好了起来,忙忙碌碌中,宋陌偷偷朝饭馆那边瞥了两眼。晌午她不停地看他,就算瞎子也能察觉到。
饭馆门口只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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